关于印发《通山县加强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保护区、风景区、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管理处 , 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回家机关各办局(局级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为深 入贯彻落实《 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咸宁市委宣传言关于中发( 威宁市加 程清廉 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宣发〔2021〕6号、 《 中共通山 县委关于推进 清廉通山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发〔2021〕文件精神, 全面落实清廉 文化建设 ,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 制定了《 通山县加强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通山县委宣传部

(代章)                                                                                2021年11月22日


通山县加强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清廉文化涵养新风正气,为“打造国家新型能源之都、国家全域旅游强县、建设秀美新通山”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清廉理念教育人,把清廉文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过程,融入清廉通山建设各环节,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持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为全县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建设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清廉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基本完善,贯穿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的清廉文化体系逐步形成,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各领域、各行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成为全县推崇的社会风尚,清风正气充盈通山大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清廉文化学习研究阐释

1.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正风肃纪反腐重要要求,将其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内容及基层党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学以明理,学以增信,学以崇廉,厚植党员清廉价值理念。(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2.弘扬清廉理念。深入挖掘通山红色资源中的清廉元素,深刻阐释清廉文化的科学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弘扬清廉文化价值理念,常态化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尚廉洁、讲诚信、遵法纪成为普遍的价值认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档案馆)

(二)加强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传播

1.实施“清廉文化”精品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通山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创作、出版一批清廉文化题材文艺作品、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和网络视听作品,推出一批政治站位高、艺术感染性强的精品力作,积极申报中央、省、市文艺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和评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

2.组织参加“楚韵·清风”评选活动。统筹专业文艺团队与民营(民间)文艺团队、专业文艺工作者与民间文艺骨干力量,创作一批体现清廉主题、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小品小戏、快板等作品。加强新媒体产品创作生产,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组织推荐一批优秀清廉文化作品参加湖北省“楚韵·清风”评选展播活动,提升清廉文化作品影响力、传播力。(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

3.丰富文艺作品传播形式。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廉洁教育新春行”、普纪普法“大篷车”等为载体,通过举办送戏下乡、专场文艺演出、公益电影放映、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等活动,使观众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清廉意识。依托文体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举办清廉文化主题展示展览活动,生动传播清廉文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县文联)

(三)建好用好清廉文化阵地

1.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县图书馆作为湖北省首家廉政文化图书馆分馆的品牌效应,打造一批清廉书房、书屋,构建清廉文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教育矩阵,推出一批宣传清廉文化的新媒体品牌栏目,推动清廉文化数字化网络化传播。继续在报纸、网络等载体开设专题专栏,提升清廉文化的时代感和鲜活生命力。重点推进各级各类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推出一批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精品陈列。深化廉文化“一地一品”品牌,开展清廉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的有效经验。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名胜、红色革命资源中蕴含的清廉资源,使之成为弘扬清廉文化的重要场所。将清廉元素融入城市景观建设,在公园、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打造随处可见的清廉文化景观。(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城发集团、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每年组织开展清廉文化学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一次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一次清廉文化书法美术摄影展览和一次清廉文化专题讲座,观看一部清廉文化专题片,组织观看一场清廉文艺演出,组织开展一次清廉文化读书活动,增强学习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学习教育实效。(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文联)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将红色廉政文化传承、保护、研究传播等相关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建立健全清廉文化教育阵地动态管理机制,突出红色廉政文化教育主题,加大文物史料研究宣传力度,不断丰富馆藏资源、展陈内容、布展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档案馆)

(四)开展清廉文化教育实践活动

1.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清廉文化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其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内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村居、进家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2.开展清廉典型选树活动。从勤政廉政典型、职业道德典型和诚信典型中选送申报南鄂楷模、道德模范、咸宁好人,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崇廉尚德、奋发有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发改局)

3.开展清廉家风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家教家风主题展”“家风家训家规”征集评选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清廉齐家,大力营造清廉家风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妇联)

4.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深化推进党规党纪、监察法规等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依托,坚持一年一主题,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纪法学习、主题宣传、警示教育、清廉文化作品展演展播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带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

(五)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

1.践行职业道德。聚焦涵养职业操守,树立行业新风,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引导从业者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2培育职业精神。通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立足岗位做贡献巾帼建功新时代”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职业精神。(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3.选树职业典型。大力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加强职业道

德建设的经验、做法和效果,选树宣传一批弘扬职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典型,引领正确价值取向。(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1.强化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分众化具象化开展诚信教育。(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发改局)

2.开展主题宣传。利用“诚信建设万里行”“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地各部门构建诚信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行)

3.打造诚信环境。加强诚信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讲好诚信故事、树立诚信典型、建立信用“红黑榜”,着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网信办)

(七)营造清廉通山建设氛围

1.强化新闻宣传。县内主要媒体开办常态化的清廉通山建设专版、专栏、专题,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清廉理念,宣传我县清廉文化建设的经验成果。(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2.引领网络舆论。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精心策划推出一批以清廉为主题的动漫、H5、微电影、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打造清廉文化传播矩阵,及时发布清廉通山建设动态,引领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3.开展宣讲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方法手段,多用群众喜欢听、听得进的语言,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清廉主题宣讲活动,将清廉文化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诚信教育等内容结合起来宣讲,使清廉、诚信、守法、尚德成为群众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工作站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廉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清廉通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清廉文化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清廉文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实践和传播清廉文化,扎实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2.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筹协调清廉文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做好清廉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谋划,细化方案,狠抓落实,推动清廉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3.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清廉文化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工作预算,同时积极运用市场运作机制,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清廉文化建设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优秀廉政文化建设项目、活动和优秀廉政文艺作品,纳入有关评选、表彰和奖励之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