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人社部发〔2021〕 69号)的通知文件规定,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技能鉴定补贴,现将通山县2021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月12日—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9686(人社局职建股)
附件:2021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花名册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编辑:谭茜 编审:阮班新 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