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人想通过小恩小惠
向你借用银行卡
而做着你不知情的黑暗勾当
你可知你已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帮凶
正走向一条不归路
近日,西城派出所接到线索,有3名嫌疑人银行卡涉嫌“跑分”洗黑钱,涉案金额高达320万余元。这一信息引起了所长吴冬郁的高度重视,立刻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断卡”专班办理相关案件。
经查,2021年10月, 徐某跃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其4张银行卡涉案12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46万余元;2021年10月,卓某某将自己名下的2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从中获利300元,其2张银行卡涉嫌3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118万元;2021年11月,徐某晴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从中获利1000元,其4张银行卡涉嫌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57万余元。
专班民警高照等立即联系嫌疑人所在地驻村辅警,并一同前往,经过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悉心劝导,3名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对自己在明知他人将用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3名嫌疑人均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
“断卡”是断哪些卡?
1.银行卡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2.手机卡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为什么“断卡”
涉“两卡”人员面临的惩戒
手机卡: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银行卡: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断卡”行动,我们要做什么?
1、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
2、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账户业务, 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3、保护好账户信息,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
4、不登陆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5、设置较为复杂账户密码,不使用简单数字排列的密码或生日、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
6、从银行官方网址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来源:通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