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以为贴上这个标就没人查?结果栽了!

有些人,正经路不走,偏想搞“歪门邪道”,还以为不会被查。就像这一位,给货车贴上“城管”二字,就以为不会被查。


没想到飞速落网!↓

想蒙混过关,小货车贴上“城管”字样

2022年1月2日上午11时20分许,武汉江汉区交通大队指挥室在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正从后襄河路北路往青年路方向行驶,随即通知汉警快骑队员进行查缉。

汉警快骑队员们赶到现场,示意嫌疑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吴某说:我开的是环卫车辆,在清运渣土。

民警一查,发现这辆车虽然贴着“城管”二字,但车辆所属单位并非城管部门,而且大白天清运渣土也不对劲啊于是提出质疑。

终于,驾驶员承认:自己受雇于某单位运输渣土,为图方便,于是想着假冒城管部门的车辆,以为交警不会检查,可以蒙混过关。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时,吴某支支吾吾,无法出示,结果一查,民警又惊了:

原来他已记满12分,目前处于暂扣学习期间,根本不具备驾驶资格。

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车辆,违禁通行,漠视交通法规,无视道路安全。

民警对吴某进行了严厉批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车辆予以暂扣,并作出罚款400元,一次记3分的处罚决定,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下一步,还将通报给城管部门。

蜀黍提醒,目前,交管部门正深入开展突出交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请广大驾驶员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中。

法律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罚款200元 可拖移机动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的 罚款200元,记3分。


来源:武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