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综合执法大队: 开展全面渔政执法“亮剑”行动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徐良勇  夏会兰)1月3日上午, 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通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富水湖水域开展全面渔政执法“亮剑”行动。

“为切实加强通山县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起好步、管得住、常态化、长效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有昌在元旦前的“禁捕大会”上郑重承诺。

据悉,此次渔政执法“亮剑”行动主要检查:是否使用“三无”船或乡镇自管船偷捕和禁用网具等非法捕捞行为;是否有违规垂钓行为;重点打击“电炸毒、地笼网”等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加强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消除监管盲区,以“湖中无渔船、水中无渔网、岸边无垂钓”为工作目标,确保全县辖区禁渔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联合巡查方式,党员干部联合执法小组与渔政站党员执法人员,分成2支工作小组,共16余人沿着富水湖两岸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大排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张远继介绍说。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通过“白+黑,节假日+常规化”,沿河沿库,分两组齐头并进方式。仅当天就劝导沿岸垂钓12人,并检查全城两个水产蔬菜市场,劝导14家经营水产品商户不要购买和出售县内“野生鱼”。同时还检查了2家渔具店,并对渔具店禁止违法制造、销售、使用绝户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进行检查。 据了解,该执法大队将继续到全县各乡镇,开展渔政联合巡查,紧盯跨界水域和非法捕捞多发水域,建立健全“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监网络,重点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等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加工非法捕捞富水湖流域鱼类产品的行为。

(编辑:葛素文   编审:邓文义 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