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视丨通山:电鱼法不容情 “修复”刻不容缓

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李姗姗 王谦 程思)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生态、绿色发展理念,特别是2019年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闻令而动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禁捕退捕决策部署,按照“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的总体目标,扛起“呵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

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鱼活动,危害的不仅仅是野生渔业资源,更会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020年11月13日,燕厦乡甘港村八组村民华先荣利用自制的电捕鱼器(禁捕工具)在富水湖流域,非法捕捞河鱼(财鱼、鲫鱼、草鱼、鲤鱼等)七十多斤,被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抓获,当场扣押渔获物及电捕鱼工具(电瓶、逆变器)一套。

华先荣

燕厦乡八组村民

在禁捕退捕期间,我在富水湖电鱼,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接受相关部门的批评教育之后,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今天在此放生近2万尾鱼苗作为对渔业资源的补偿,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不要非法捕捞,保护好生态环境。

12月30日上午,在燕厦乡甘港村富水湖流域,该村八组村民华先荣开着皮卡车拉着两箱鱼苗在县检察院、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见证下,在富水湖流域增殖放流2万尾鱼苗,修复生态环境。

朱雄儒

县检察院检察官

为了补偿富水湖流域的渔业资源,保护富水湖流域的渔业资源,我们要求他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富水湖流域的渔业资源进行补偿。今天我们组织了这个活动,目的就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富水湖的渔业资源。

为保护水生物的正常生长和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我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让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碧波鱼影喜人景象得到生动再现。

宋泓润

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员

自从禁捕令颁布以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迅速反应,围绕富水湖成立了四个渔政执法中队,对富水湖全流域进行执法,对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把执法工作做到常态化。

(编辑:徐微   编审:邓文义 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