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12月14日,通山县城管局组织100余名执法人员在全城发放《致广大商户经营者的一封信》和《门店招牌服务指南》,告知所有商户门店招牌由行政审批事项变更为备案管理。
这是通山县城管局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举措。
原来商户新挂广告招牌,需先去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再报城管局分管广告执法大队审批,再到法规股审查,经局领导签批后才发许可证挂牌。改广告招牌审批制为备案制后,只要有商户提出设置需求后,县城管执法大队各区域中队快速派员上门对设置的门店招牌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督,并确认设置方案。门店招牌设置完成后,店主携带备案材料到城管局备案登记即可。
除外置门店招牌这一门店最常规的服务模式发生了变革,通山县城管局面对市场主体的所有合理需求都下沉服务。凤池山脚下新建的万城广场处因拓宽道路需移走门面前4棵行道树。总经理王易成提出申请,城管局当即派园林、环卫、法规股相关人员现场勘查主动对接,审批综合验收后依法移树。新落户的兴达鞋业有限公司,地处城郊结合部,该处历史遗留垃圾20多吨。该公司向城管局提出清除遗留垃圾,城管局即派环卫局迅速清除了历史遗留垃圾,并把该卫生死角迅速纳入了清扫范围。
截至目前,通山县城管局尽量让市场主体少跑腿不跑腿,上门服务商户100余家,规范广告制作店29家,切实做好营商服务。(农村新报记者彭翠楠、通讯员徐大发、镇咸勇)
(编辑:徐微 编审:邓文义 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