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柯国强)4月12日,我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历经警方1个小时的围追堵截和通力合作,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
4月12日13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县环城公路塘下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通大队当班民警徐建国、徐涛等第一时间赶至案发现场,发现除一名女性死者外,并无肇事车辆。
根据现场分析,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经简要询问案发现场目击证人,称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无牌“雪佛兰”小型汽车,司机还下车查看,发现伤者受伤过重,立即上车往湄港方向逃逸。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徐建国迅即向上级报告,请求安排警力堵截,查缉嫌犯。
大队长魏霞迅速组织警力在湄港、九宫山方向重点路口设卡拦截,一方面要求处警民警开展调查访问,确认死者身份,收集固定证据,另一方面率交警巡逻中队民警沿九宫山方向开展跟踪追击。闪烁的警灯,长鸣的警笛,警车在106国道上火速追击,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民警焦急的心一直在悬着,但始终提醒着自己一定要将嫌犯拦截在辖区境内,让逝者安息。



13时30分许,正在辖区九宫山加油站路段设卡堵截的九宫山交警中队民警发现,一辆车头保险杠受损的白色无号牌“雪佛兰”小轿车正向卡点驶来,符合肇事车辆特征。中队长周兵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谁知嫌疑车辆根本不听民警指令,强行冲过关卡,差点将拦车民警挂倒在地。民警们迅速反应,驾车追赶,并通知前方洪港交警中队设置路障拦截,同时使用车载扩音器连续向嫌疑车辆喊话:“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而嫌疑车辆根本不予理会,继续高速行驶逃跑,13时55分,民警在106国道马桥村路段成功拦截逼停嫌疑车辆,嫌疑司机见状立即弃车向路边山林逃窜,民警紧随其后成功将嫌疑人抓获。此时,距案发时间仅一小时。
经讯问,肇事司机李某(男,39岁,江西省吉安人)对自已交通肇事致使他人死亡供认不讳,并且交待了案发事实经过。
4月12日上午,他在咸宁恒信4S店购买临时牌照为“赣B47659”雪佛兰小车后,由咸宁经通山返回家中。13时05分,车辆行径通山县绕城公路塘下村郑家路段时,因车速过快避让不及,在采取紧急刹车过程中,将由大路余长畈骑自行车到通山县城的老人曹某(女,现年58岁,湖北通山人)撞飞在对向路面,造成曹某头部着地导致重伤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见受害人伤势严重,遂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逸,但法网恢恢,终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目前,肇事司机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编辑 徐微 编审 乐有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