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按照“中央引导、地方实施,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2021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有教育情怀的优秀退休中小学教师,补充到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缓解这部分学校优秀教师总量不足和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通山招募50名。
资格条件
银龄讲学教师必须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以退休的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正常履约的身体条件(报名时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含)开具的健康证明)。
△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教师的岗位职责可按“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确定,以开展课堂教学为主,同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工作。
各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每期协议原则上不少于一个学年。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市、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招募程序
此次招募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从受援县(市、区)学校实际需求出发,招募讲学教师。
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
① 教育局统一公布需求
在“咸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官网同时发布银龄讲学计划招募通知并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8日。
② 退休教师自主申报
教师本人携带《湖北省银龄讲学计划报名表》(点击下方下载附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原任教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③ 评审遴选
各县(市、区)报名资料由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8月上旬,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
④ 公示公告
8月中旬,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⑤ 签订协议
8月下旬,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人员签订《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协议书》(点击可下载)。
⑥ 上岗任教
9月初,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组织实施
1.经费保障
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受援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2.工作保障
受援县(市、区)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或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通山县联系人:程奇平 0715-2298629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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