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李伟 王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带头示范作用。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大路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翠平在宣传贯彻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5月10日,大路乡召开宣传贯彻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会议,全体政府机关干部、县驻村工作队、各村(社区)干部、乡直单位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王翠平带领学习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条文及释义,对有疑问的地方进行了讨论和总结,并对如何宣传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此外,还对四月份乡镇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五月份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安排,要求大家总结经验、擦亮眼睛、勤于动手、不怕脏手,始终以饱满热情和不怕苦不怕累的态度投入到大路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作中。
下一步,大路乡将持续加大新《固废法》宣传力度,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专题宣讲、悬挂横幅、村民告知书、屋场连心会、广播等宣传方式,加大新《固废法》及其他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让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同时,将持续推进固废污染排查和整治工作,推动辖区人居环境改善升级,联合全乡干部、保洁人员、志愿者及广大群众为共建生态美丽大路、绿色产业强乡不懈努力奋斗。
(编辑:谭梦星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