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魏朝东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德英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胡江玲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李  振为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红梅为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贤柱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施继武为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何宏辉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  勇的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王  芳的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华平的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胜利的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任命:

文  燕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  飚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

吴寿春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阮  建为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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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网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