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朋友们,当前我县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群众受骗金额巨大,形势十分严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号召全县各单位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加入到宣传防范反电诈工作之中,但案件仍然高发,经我局认真梳理,发现大多数被骗群众虽然知道反诈宣传,但并末认真阅读反诈宣传内容,仍然识破不了诈骗分子的手段,被心存侥幸、充满幻想、天上掉馅饼的心理诱惑,屡屡被骗!在此,通山县公安局反电诈中心再次重申:

1、凡是“公检法”部门在电话中要求您配合调查并汇款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2、凡是领导、亲属通过QQ、微信、短信要求您汇款或付款的,未经您电话核实的,一律不要轻信。

3、凡是在网络(QQ、微信或短信上向您发送网址链接或付款二维码的,一律是诈骗。

4、凡是不认识的人需要您提供短信验证码的,一律是诈骗。

5、凡是网上兼职刷信誉赚取报酬的,一律是诈骗。

6、凡是引诱您在网上购买各类彩票,一律是诈骗。

7、凡是引诱老人体验并购买保健品或收藏品的,一律是诈骗。

8、凡是“淘宝客服“京东客服”“航空公司客服”等电话或短信告知您订单异常的,一律是诈骗。

9、凡是非正规银行发售的高息(超100%)理财产品,网络推销、手机下载APP购买的理财产品,一律不要轻信。

10、凡是陌生电话要求您猜测对方身份的,一律是诈骗。

11、凡是陌生电话或短信告知您中奖、退税等,一律是诈骗。

12、凡是电话或短信告知您您家人被绑架或出车祸,不要求您现场核实而只要汇款的,一律是诈骗。

公安机关强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贷款类诈骗、兼职刷单类诈骗、冒充客服退款类诈骗和“杀猪盘”类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在此提醒大家要做到“三不一多”,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编辑:谭茜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