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酒后驾驶车辆,故意撞击停放在路边的他人车辆,并且袭击前来处警的人民警察。日前,通山警方就处置了这样一起警情,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据了解,4月15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廖某(男,现年36岁,通山杨芳人)与他人一起饮酒后,乘坐朋友乐某驾驶的鄂A***奥迪越野车回家,途中与乐某发生矛盾,乐某停车后下车步行离开。廖某感到气愤郁闷,随后下车坐进鄂A ***奥迪越野车驾驶位,为发泄心中不满和怨气,驾车疯狂故意连续撞击他人暂停在前方路边的鄂L****长城越野车,造成两车严重损坏,初步估计损失大约3万余元。
现场群众报警后,通山公安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警勘查,并依法对廖某进行传唤讯问,廖某不但拒不配合,并且辱骂袭击民警,民警见状依法将其强行控制并带离现场,经检测,廖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鉴于犯罪嫌疑人廖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危险驾驶、妨害公务犯罪,通山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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