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柒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4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余柒明同志的辞职请求和《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余柒明同志辞去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柒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4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余柒明同志的辞职请求和《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余柒明同志辞去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