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一)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就业困难人员;
(六)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七)戒毒康复人员;
(八)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补贴标准: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不同职业(工种)急需紧缺程度、培训成本,以及培训后取得证书、实现就业等情况实施差异化补贴。
咨询电话:0715-2880391
二、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创业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3号)相关规定执行。
补贴标准: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对象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培训类别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针对有创业动机、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GYB培训,补贴标准为300元/人。针对有创业动机、有初步企业想法或具体可行项目或创办企业6个月内(创办企业时间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下同)的劳动者组织开展SYB培训;针对创办企业6个月及以上有改善企业意愿的劳动者组织开展IYB培训。SYB和IYB,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针对有强烈增长欲望、希望打破企业发展瓶颈,企业雇员在10人—200人,具备增长实力和基础,掌握基本的企业管理知识的劳动者组织开展EYB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针对具备计算机和网络基础知识及操作能力,有创业动机、有依托互联网创业的具体可行的项目或希望已经创办的企业互联网化的劳动者组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详细政策咨询电话:0715-2880391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毕业生每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咨询电话:0715-2880386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
补贴标准:对满足条件人员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五、湖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
扶持对象: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毕业5年内的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通山县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项目。
扶持标准: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项目,每个项目按规定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六、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贷款期限及贴息标准:个人或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3年内按经办银行实际利率的50%予以贴息。小微企业创业2年内按经办银行实际利率的50%予以贴息。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在初次核定之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符合条件的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八、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当年外出务工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省内县外、省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易迁户劳动力(注:往年已经申报享受过的脱贫劳动力不再重复享受,享受期内若存在漏报未享受的可于当年上报补发)。
补贴标准:①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②省内县外务工的按300元/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咨询电话:0715-2880393
九、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在初次核定之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符合条件的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十、失业保险金
发放对象: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
发放标准: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1620元/月。
咨询电话:0715-2889706
一、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察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二、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或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0715-2880386
三、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补贴标准:根据大学生就业见习时间(不超过6个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0715-2889766
四、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对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总数达到现有职工人数10%(100人以上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贷款标准: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咨询电话:0715-2880398
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对象: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
返还标准: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2、受关税影响较大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咨询电话:0715-2889706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咨询电话:0715-2889706
七、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对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余刑2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
咨询电话:0715-2880391
八、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对参加失业保险12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1、对技能等级认定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取试卷方式进行评价的工种,按初级(五级)500元、中级(四级)700元、高级(三级)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2、对纳入年度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按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3、对其他技能类工种,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咨询电话:0715-2889706
通山暖心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惠民政策、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一事联办、就业岗位招聘等。

“通山就业”15分钟就业服务圈:了解就业创业政策“去哪儿办”、“找谁办”、“怎么办”,实现办事要素“一键可知”、办事地点“一键导航”。
零工驿站微信小程序:求职信息登记、招工信息发布、驿站信息地址查询等。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在线登记个人情况、求职意向和服务需求。

(编辑:刘熙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