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事创业要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要搞那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东西。办实事不是简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干部要怀着强烈的爱民、忧民、为民、惠民之心,心里要始终装着父老乡亲,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是不是有助于解决群众的难题,是不是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在新时代的征程上,一定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张文静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