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阚志强)小酌怡情,大饮伤身,耍横必拘!两杯酒下肚,有人喝的是情怀,有人却喝出了“手铐”。近日,通山县公安局洪港派出所雷霆出击,快速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违法行为人梅某某为自己的“贪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5月14日19时许,梅某某醉酒后行至通山县洪港镇洪港街,先后在“A烧烤店”及“B夜宵店”寻衅滋事。梅某某无故踢翻“A烧烤店”门前摆放的凳子,又主动上前纠缠在“B夜宵店”用餐的顾客,无理挑起争吵,导致正常用餐的顾客无法就餐,纷纷离席。
周边群众见状上前劝解,梅某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对劝解群众进行推搡、辱骂,引来大量群众围观,严重影响了两家店铺的正常经营,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接警后,洪港派出所民辅警迅速出警制止违法行为,依法将梅某某传唤至派出所。酒醒后,梅某某对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梅某某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梅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通山公安提醒广大市民:饮酒应当适量、务必节制,切不可因贪杯放纵情绪、挑战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酒后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辖区安宁。如遇类似情况,请市民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杨越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