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壮胆去电鱼?通山公安深夜抓获“醉”佳选手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阚志强)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守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连日来,通山县公安局洪港派出所持续加大水域巡逻防控力度,紧盯重点河段和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水域生态安全防线。

5月6日深夜,洪港派出所组织警力在洪港镇洪港村及周边水域开展常态化夜间巡逻。

当执勤民辅警巡查至中苏湖大桥下富水湖流域时,发现岸边有异常动静。凭借职业敏感性,民辅警迅速靠近隐蔽观察,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水中鬼鬼祟祟地操作设备。

面对突发情况,民辅警果断行动,迅速亮明身份并依法控制现场。经核查,该男子名为王某。在其作案现场,民辅警当场查获电瓶、升压器及渔网等作案工具,并现场清点渔获物若干。

“喝了几杯酒,以为深夜没人管,结果刚下水就被抓了。”面对民警讯问,涉嫌非法捕捞的王某懊悔不已。经查,王某当晚饮酒后,明知富水湖流域属于禁捕水域、严禁一切捕捞活动,却仍无视法律法规,抱着“深夜无人巡查”的侥幸心理,携带全套电鱼工具潜入禁捕区实施非法捕捞。

办案民警介绍,王某使用的“电捕鱼”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绝户网”式捕捞,不仅会直接导致水体生物“断子绝孙”,还会造成水体污染,对脆弱的水域生态平衡造成毁灭性打击。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在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电鱼不仅是破坏水生态的“绝户”式犯罪,更是在黑暗水域中进行的“玩命”行为。水下地形复杂、电线裸露,极易引发触电、溺水等恶性事故,将自己置于生死边缘。

禁渔期(区)内,电、毒、炸鱼均属严重违法犯罪,切勿因一时口腹之欲或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共同守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切勿让“渔网”触碰“法网”。

(编辑:杨越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