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2026年4月1日—4月30日)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王聪)本月全县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8起,较去年同期发案18起,同比下降55.6%。本月发案乡镇:通羊镇发案4起,占全县发案数的50%;洪港镇发案2起,占全县发案数的25%;燕厦乡发案1起,占全县发案数的12.5%;大路乡发案1起,占全县发案数的12.5%。本月无诈乡镇为九宫山镇、闯王镇、慈口乡、南林桥镇、风景区、厦铺镇、杨芳林乡、黄沙铺镇、大畈镇。

本月各乡镇发案数

案件涉案金额

本月全县电诈案件累计损失201.1万元,较去年同期损失157万,同比上升28.1%。

通羊镇群众受损失数90.7万元,占本月群众受损失数的45.1%;燕厦乡群众受损失数86.7万元,占本月群众受损失数的43.1%;洪港镇群众受损失数13.1万元,占本月群众受损失数的6.5%;大路乡群众受损失数10.6万元,占本月群众受损失数的5.3%。

诈骗类型占比

4月份,本县发案诈骗类型: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2起,损失97.4万元,占比本月群众财产受损数48.4%;冒充公检法类2起,损失75.7万元,占比本月群众财产受损数37.6%;刷单返利类2起,损失15.5万元,占比本月群众财产受损数7.7%;其他虚假购物、服务类1起,损失10.6万元,占比本月群众财产受损数5.3%;虚假贷款类1起,损失1.9万元,占比本月群众财产受损数1%。

典型案件

1、2026年4月1日凌晨,燕厦乡一居民发现投资平台账户无法提现时意识到被骗遂报警。该居民2026年3月17日在刷抖音时添加陌生好友。双方在聊天软件“飞机”上聊天,诈骗分子在取得该居民的信任后,向其发送陌生链接引导其在虚假投资网站上进行投资黄金,该居民在2026年3月下旬至3月31日期间通过线下以交接现金的方式充值6次,累计被诈骗86.7万元。

2、2026年4月6日,通羊镇一居民发现自己被骗。2026年3月2日该居民在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文章内的陌生链接下载一个名为“MeTa AI”的聊天APP,在该软件内自称是“老师”的诈骗分子引导下多次通过扫商户二维码的方式往开设虚拟店铺内充值购买各种商品进行刷单。提现时,诈骗分子告知其操作失误导致店铺被冻结,需要充值解封。该居民在充值解封过程中,诈骗分子不断以信息错误等借口要求该居民反复充值。在3月2日至4月6日期间,该居民共计在该平台充值共计16笔,被骗14万元。

3、2026年4月1日,通羊镇一居民在家中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南京市公安局民警李队长,谎称其涉嫌一起诈骗案需配合调查,该居民按照“李队长”要求下载远程协助软件并开启手机共享模式配合调查,直到2026年4月12日该居民发现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均被盗刷,共计被骗73万元。

警方行动

本月我局反诈民警抓获涉诈嫌疑人12名,刑事拘留8人,行政处罚4人。

警方提醒

1、网络交友要警惕,不轻信甜言蜜语,凡是承诺“高收益、稳赚不赔、零风险”的投资,均为诈骗。

2、警惕“低投入高回报”的诱惑,出现“无法提现”“账号冻结”时,立即停止操作,拨打110或96110核实,切勿为“挽回损失”继续转账。

3、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办案,不会要求下载不明APP、开启屏幕共享,不存在“安全账户/保密账户”,也绝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或要求转账。

4、陌生链接不点击、陌生软件不下载,谨防被盗刷;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守护个人财产安全。

(编辑:徐燕飞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