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这些风险请注意

为预防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举办聚餐要报备

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在宴席举办前向地方有关部门报备,说明聚餐时间、地点、餐次、人数、菜单、举办者(承办者)、白酒及燃料使用情况等信息,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环境卫生要整洁

加工及就餐场所须远离粪坑、旱厕、垃圾站、禽畜圈舍等污染源,距离不小于25米,保持通风采光良好。提前彻底清扫消毒,食材储存与加工区域隔离,完善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杜绝交叉污染。

三、人员健康要严格

乡村厨师及帮厨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范穿戴清洁的衣帽、口罩,加工食品前后及时洗手。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或出现发热、腹泻等不适者,严禁参与食品加工制作。

四、食材采购要正规

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户采购食材,严格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明。不采购过期变质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不采购野生菌类、不明野菜、河豚鱼、发芽土豆、四季豆、黄花菜等高风险食材,不采购、贮存或使用亚硝酸盐,不饮用无证或未经检验检测的散装白酒。妥善留存采购票据,确保来源可追溯。

五、食品加工要规范

食材洗净切配,餐饮具彻底清洗消毒,菜刀、菜板等要生熟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食物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饪后至食用前存放不超过2小时。剩饭剩菜需冷藏,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加工用水需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开展食品留样工作。

六、危险物品要严防

醇基燃料(如工业酒精等)实行专人管理,添加警示色标识,使用危化品标识容器储存,严禁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的容器同室存放、混用混放,严防误饮误用。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危险品不得存放于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避免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

七、不适处理要及时

聚餐后如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需及时就医,留存剩余食品、呕吐物样本,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食品安全无小事,

防范风险靠大家。

让我们携手努力,

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

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

来源:湖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