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山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需求:中药配方颗粒,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注:(1)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只招单价,不招数量,按照实际采购计划数量供货,据实结算。

(2)中药配方颗粒参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中药配方颗粒由生产厂家直接配送,执行一票制。

4、合同履行期限: 2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7、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下列规定,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拟投标的内容)。

(2)供应商拟投中药配方颗粒必须符合《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鄂药监发〔2021〕25号)文的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 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 点:通山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十一楼药剂科办公室;

3、方 式: 确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现场确认报名(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报价资料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2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2 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16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宇

电  话:15871952425

(编辑:张文静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