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0元好处费,凌晨ATM取现!通山一男子沦为“洗钱”帮凶被抓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吴莹  王智婷)仅为蝇头小利,便出借银行卡帮不法分子“洗钱”,最终难逃法律制裁!10月12日,通山县公安局通羊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精准锁定异常线索,成功揪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余某。

经查,10月5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余某(男,32岁,通山人)在明知所涉资金可能是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遵照上线“军长”(目前身份尚未查明)的明确指示,前往通羊镇某银行,通过ATM机成功取现4800元,并第一时间将该笔现金交给“军长”。

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在此之前,余某已与“军长”达成非法合作约定:余某出借个人银行卡供“军长”收取诈骗资金,每成功收取5000元,便可从中获取200元的非法好处费。而此次被核查的涉案资金,正是双方合作框架下的又一非法操作。

10月12日11时许,在掌握初步证据后,通羊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余某到案接受调查。然而,在案件调查初期,余某心存侥幸,始终对自身的行为避重就轻,拒绝如实供述涉案细节,导致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民警秉持“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原则,通过释法说理、案例剖析、法律解读等方式,向其阐明严重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余某最终放下心理防线,如实供述了其明知资金可能为诈骗犯罪所得,仍按“军长”指示在ATM机取现并交接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通山警方将全力追查“军长”真实身份及诈骗资金流向。

通山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或帮助取现、转账等行为均可能涉嫌犯罪活动,面临法律严惩。请广大群众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成为电信诈骗“帮凶”。如发现类似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编辑:刘熙  二审:孟军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