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吴莹 张东)在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两名男子竟“重操旧业”非法狩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近日,县公安局厦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敏锐识破异常,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当场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王锦蛇5条及狩猎工具,为辖区生态安全再筑防线。
8月4日凌晨1时许,厦铺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偏僻路段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越野车缓慢行驶。民警上前盘查发现,车内男子鲁某某、汪某某神色慌张,后座赫然摆放着一把气枪。经全面搜查,民警在车辆后备箱查获5条活体王锦蛇及热成像仪等专业狩猎工具。
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鲁某某、汪某某对此次进行非法狩猎一事供认不讳。
原来,早在2024年,犯罪嫌疑人鲁某某、汪某某就因非法狩猎被通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现在在缓刑期间“重操旧业”。
今年8月初,两人将事先准备好的捕蛇工具放置在厦铺镇某山林地内,在捕获到五条王锦蛇后,就继续用所携带的热成像仪、气枪搜寻新的猎物,不料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某、汪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确保王锦蛇能够回归自然,在专业野生动物保护人员的指导下,厦铺派出所民警将其带至适宜生存的山林野外,进行放生。放生现场,看着蛇游向山林深处,参与行动的民警深感“守护自然就是守护未来”。
此次案件的成功侦破,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厦铺派出所所长刘煜表示:“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非法狩猎、捕捉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日常巡逻管控,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为守护辖区的生态环境安全贡献力量。”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发现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让我们携手并肩,为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贡献更多力量!
(编辑:杨越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