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全县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4年12月31日前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2024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3月31日至5月3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三、年检地点

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32号民政窗口。

通山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8日

(实习编辑:刘熙  二审:孟军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