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334号令)、《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规定,现将2025年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通山县行政区域内2024年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认证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 PC 端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http://223.76.234.98:8443/wbxt/#/login),或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办理。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1.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202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持有效编制单或编制卡);

2.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发放工资2024年1月至12月有效凭证(机关、事业单位持有效工资卡);

3.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2024缴纳社保、医疗保险的有效凭证(缴费单位与安置单位一致)。

五、相关说明

1.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湖北省通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27号残联窗口

2.联系人:吴书鼎

3.联系电话:0715-2883618  18727772697

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1.湖北省“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网报系统”宣传手册文件二维码


2.“按比例安残”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编辑:谭茜  二审:孟军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