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患者重复检查负担 通山县中医医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云上通山报道:为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切实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近期,通山县中医医院依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的技术和质控标准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阅共享检查检验结果,并相互认可对方的检查检验结果。可以避免患者做重复检查,减少不必要的就医支出,同时节约就医时间,提高就诊效率。

目前省卫健委文件要求,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82项,我院检验科已开展且参加省质评合格的项目有57项。检查结果互认项目188项,我院医学影像科已开展173项。

互认范围及原则

1. 同级公立医疗机构间,对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相互认可;

2. 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对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相互认可;

3. 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应认可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互认项目检查检验结果。

鉴于病情的多变性,互认并非绝对,医生将根据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原则,结合患者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在以下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权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若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迅速;

(3)检查检验项目对疾病诊疗具有重大意义(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

(5)疾病转归需要连续对比观察;

(6)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

(7)医学影像学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

(8)其他确需复查的情形。

(编辑:张洁  二审:徐唐生  终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