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社局创建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先行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争创湖北省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先行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部门协同、数字赋能、科技创新,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智能化、科学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努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先行区标杆。

二、工作目标

积极创建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先行区,努力实现“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防范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转变、从单一线下办理向线下线上全程办理转变 ”,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创新技术手段,打造集信息采集、动态监控、预警预报、执法处置于一体的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平台,实现对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全面、精准、实时监管,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以打造集数据共享、线上代发、 应急指挥、风险预警、信用评价、执法监管于一体的“ 劳动保障智慧监察 ”平台建设及应用为抓手,推动部门协调更加流畅、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提升我县劳动保障领域治理效能。

(一)建设智慧平台

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全面采集全县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合同订立、工资支付等情况,并实时更新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发智能监察业务模块,涵盖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监控等功能,实现业务流程电子化、自动化,提高监察工作效率。

(二)强化部门联动

着力监察、就业、仲裁等人社内部业务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为劳动保障监察提供多维度数据支撑。积极与城管、法院、工会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时交换信息,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增强监察执法的针对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

创建工资专用账户系统平台,落实农民工工资线上代发。创建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平台,多渠道获取工资监控信息,实现欠薪隐患信息共享、统筹处置的目标。构建长效培训体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提升自身运用智慧监察系统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劳动保障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促进简案快办、要案快处。

(四)提升服务效能

围绕企业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化担保机制作用,推行与企业征信挂钩的工资保证金减免激励措施,在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加强跟踪回访,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的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4年3月 --2024年6月31日)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研考察和会商研判,确定智慧监察平台的目标需求、技术选型。制定《通山县推进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先行区创建方案》,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市人社局支持,向省人社厅提交争创先行区报告。

(二)建设阶段(2024年7月1日-- 2024年8月15日)

组织开发劳动保障智慧监察信息系统,完善系统功能模块,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和智能预警机制,推进数据共享与对接。同时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组织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三)投入使用(2024年8月16日起)

智慧监察平台各项功能投入使用,同时收集用人单位、监察人员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系统进行优化和完善,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德胜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仲裁院,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平台建设、设备购置、软件开发、人员培训、运行维护等方面,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监督考核

及时对创建工作进度、质量和成效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会商研究创建工作,通报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和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严明纪律和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选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表现良好的及时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人及时按纪律规定给予处理。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