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守护绿色家园 预防森林火灾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冬季是森林火灾易发的高危时节,增强消防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全县林木资源和生态安全,特别提醒您:

一、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二、严禁在林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烧荒、点篝火、烧香烧纸、野外烧烤、野炊等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三、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林区。

四、在林地作业和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严防漏火、喷火,严禁司乘人员丢弃火种。

五、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报警时要详细说明火灾发生地点,讲清现场火势大小和危险程度,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消防队员准确找到火场具体位置。

广大的市民朋友们,绿色呵护你我他,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到防患于未“燃”,为森林防火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