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线第九十期】通山县人民法院嘉宾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以案说法,举案普法。权威解读,服务民生。大家好,欢迎收听、收看FM99.3通山之声大型普法直播访谈栏目《法治热线》。我是本期节目的主持人克胜。我们的节目直播时间为周四下午的五点至五点半。欢迎大家在节目期间拨打热线电话0715—2390993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来,同时也可以下载“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在线同步收听收

主持人:黄克胜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第五次修正,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民诉法都修改了哪些内容,又会对我们有哪些影响呢?今天做客我们直播间的嘉宾是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胡雁南、执行局执行员蔡颖。首先请两位嘉宾与本栏目听友、网友打个招呼。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胡雁南。很高兴今天做客法治热线。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大家好,我是执行局的执行员蔡颖。

主持人:黄克胜

今天我们坐在一起,主要是为了一起探讨学习新修订的民诉法,能不能先给我们解释一下这次修订的重点呢?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本次修改主要三个方面:一是修改完善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二是新增“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为特别程序;三是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

主持人:黄克胜

涉外民事诉讼听起来比较遥远,另外两点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民诉法第115条强化了对虚假恶意诉讼的规制。1是完善了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双方恶意串通+当方捏造。2是在被侵害的利益中增加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

主持人:黄克胜

也就是说现在对虚假诉讼的审核更加严格了?能不能给我们举个例子,什么样的情况可能构成虚假诉讼?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比如:离婚诉讼期间,故意捏造债权债务关系诉讼转移婚内财产的,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事实骗取民事调解书,据此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稀释债权的,构成虚假诉讼罪;指使他人出具虚假材料作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

主持人:黄克胜

就是说我们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妄图通过法律途径实现非法的目的。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是的。

主持人:黄克胜

能不能再帮我们介绍一下关于遗产管理的情况?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这次民诉法修订增加了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特别程序也是为了与民法典相契合。主要是明确管辖法院(明确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的管辖法院为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方式(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申请事由和具体请求,并附有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证据。)、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原则(按照有利于遗产管理的原则)、遗产管理人存在特殊情情时的处理方式。

主持人:黄克胜

好的,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遗产纠纷的也开始多了起来,看得出来,这条法律的修订还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是的。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是的,民诉法从颁布以来,这是第五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是顺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的需求。就比如说2007年的修订细化罚款和拘留规定,再审程序具体化;2012年增加了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小额诉讼制度,为维护公共利益、纠正错误判决等提供了法律依据;证据类型扩展: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被固定在民事诉讼法中,适应了信息化时代的发展。2021 年确认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完善电子送达规则;缩短公告送达期限;简易程序审限调整等等。

主持人:黄克胜

您刚才说到审限是怎么回事?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法院审理案件是有一定的审理期限的,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可以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则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如果在3个月内不能审结,可以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1个月。

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由案件的复杂程度决定,案件审理时长和标的额并不必然联系,有些案件虽然标的额很小,但是法律关系复杂,事实难以查明,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有些案件标的额虽然很大,但是法律关系清晰,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主持人:黄克胜

您说的这个要求在两个月内审结的小额诉讼程序是怎么一回事?或者说什么样的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有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但是有一些案件是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的:(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二)涉外案件;(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主持人:黄克胜

这是民事诉讼的几种程序所需要的时间,我相信很多听众网友肯定也跟我一样有个疑问,就是案件审理之后,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三种救济途径:

(1)上诉: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对裁定不符,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申请检察院抗诉。第二百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主持人:黄克胜

那还有另外一种结果就是大家对判决都没有意见,但是被告就是不履行判决怎么办?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这个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主持人:黄克胜

申请执行需要怎么申请的?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材料: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就提交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就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申请执行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等,还有就是强制执行申请书。

主持人:黄克胜

这个强制执行申请要到哪里立案的?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执行案件和诉讼案件的立案是一样的,都可以通过现场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现场立案: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各人民法庭可就近立案;邮寄立案:起诉材料快递、邮寄到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或者相应的人民法庭;网上立案: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或者通过通山法院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立案的链接,每一步根据提示进行上传就可以了。

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我们“通山法院”的微信公众号,我们会经常发布一些贴近我们生活的案例,还上传了很多诉状、答辩状的模板,大家可以根据需要下载。微信公众号也开通了网上立案的链接。

主持人:黄克胜

说到执行了,我有个朋友说他的一个案子,法院也判了、也申请执行了,为什么还是收不到钱?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很多当事人都会认为,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就要很快地执行到位,法院没有执行到位,就是法院工作人员不作为。在这里,就需要解开一个误解,什么是“执行不能”?“执行不能”案件是指有一部分案件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没有收入来源,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

主持人:黄克胜

那这个穷尽一切措施,我们一般都会采取哪些措施?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执行过程中,我们首先会进行财产查控: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向金融机构、房产局、车辆管理所、证券机构等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有存款或者其他的财产都会进行冻结;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等告知申请执行人。

主持人:黄克胜

如何看待“执行不能”?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执行不能”是由于被执行人丧失清偿能力所致,是“没有钱还”,并非法院执行不力,法院的执行工作也非“万能”,执行干警一直都在竭尽全力的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执行难”也是在全力破解,希望大家理性认识“执行不能”案件,正确面对法律风险。“终本”不会是“终止”,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法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主持人:黄克胜

那我们该如何防范“执行不能”?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这个问题其实本质上是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问题,我们要树立“防范于未然”的意识,交易前先了解对方的经济情况、收入来源、有无履行能力等背景信息,选择信用度高、履行能力较强的人作为交易对象,在事情发生之处就要努力防范市场风险。当我们的市场风险发生之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财产线索,尽快地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在立案时应尽量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联系方式、财产信息等详细执行线索,以便法院能快速、具体地执行到位。

主持人:黄克胜

通过今天的分享,我大概了解到了这次民诉法修改的内容,也对法院审理、执行有了一些认识,也学习了怎么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立案、获取文书模板,可以说是受益匪浅。在节目的最后,希望大家一起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生活与法同行,共同创建法治通山。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胡雁南

再见。

嘉宾: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蔡颖

再见。

(实习编辑:刘熙  二审:徐唐生  终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