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以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通山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扩面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体面貌,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现决定开展“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最美楼栋长”助力“共同缔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通过广泛开展“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最美楼栋长”助力“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和激励全县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家园建设,为全力建设中部领先国家新型能源之都、全域打造休闲田园山水乐园旅游强县、全面建成山通水富和美现代化新通山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
二、组织领导
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委社会工作部、团县委、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九管会联合举办,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三、评选名额
活动评选通山县“最美庭院”“最美家庭”各12个、“最美楼栋长”12名。九管会、各乡镇推荐“最美庭院”“最美家庭”候选对象3个,每个社区推荐“最美楼栋长”候选人2名。
四、参评条件
“最美庭院”:入户道路干净通畅,庭院外观协调整齐有序;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杂物乱堆乱放、不乱倒污水,厕所周边干净无异味;庭院设计合理,室内家居洁净美观,窗明几净,家具器物摆放整齐,地面无尘土杂物;窗帘、床单、被罩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被褥摆放整齐;厨房灶台清洁不油腻,炉具灶具安全节能,餐具及时清洗、摆放整齐。
“最美家庭”:家庭成员信心干劲足,无“等靠要”思想,勤劳致富意识强;主动学习掌握创业就业技能,有勤劳致富实际行动;勤俭持家,不攀比、不浪费。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不参与赌博、吸毒、邪教、传销、涉黑等不法行为;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家庭成员生活积极文明健康,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最美楼栋长”:思想觉悟高,组织协调能力突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积极推进移风易俗,热心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居民满意度高,楼栋管理成果显著。
五、评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推荐、评审、票选、颁奖、宣传五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11月5日前):九管会、各乡镇组织评选活动,通过活动优中选优,民主推荐参加县级评选,县级参评资料包含申报表(含500字以内事迹材料)、5张展示图片和3分钟以内视频。
(二)评审阶段(11月上旬):由县文明办牵头,根据报送参选单位及个人提供的材料,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整理和初选,按程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择优产生“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最美楼栋长”候选对象。
(三)票选阶段(11月中旬):由县融媒体中心通过“云上通山”开设投票链接,开启网络投票,最终评选“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最美楼栋长”(网络投票占总得分30%)。
(四)颁奖阶段(11月下旬):评选结果公示后,由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对综合得分靠前的“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最美楼栋长”进行专题展示,开展线下颁奖活动,颁发荣誉奖牌、证书,组织优秀代表现场互动。
(五)宣传阶段(12月上旬):对评选出的“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最美楼栋长”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推送,进行大力宣传。
六、有关要求
九管会、各乡镇要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推荐评选资料于11月5日前(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
徐金秋:15972403268;
唐成:18120362726;
邮箱:2305945780@qq.com。
附件:1.“最美庭院”申报表
2.“最美家庭”申报表
3.“最美楼栋长”申报表
中共通山县委宣传部
通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