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仇兆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6日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仇兆勇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仇兆勇同志辞去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实习编辑:刘熙  二审:唐成  终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