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

图片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有关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图片


被执行人程少明,男,汉族,1973年10月14日出生,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杨芳林乡晓泉村二组040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31014****。

案号:(2023)鄂1224执182号

执行依据:(2023)鄂1224民初806号

涉案标的额:人民币1052886.32元

涉案未执标的额:人民币1002886.32元

1、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5%比例予以奖励。

2、对提供被执行人程少明下落,并经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的,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

举报联系电话:0715-2366163

徐法官:13085277156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丨厦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