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南林法庭在一起因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导致返还购房款的执行案件中,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刘某、陈某,以双方亲戚关系为突破口,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化干戈为玉帛,至此一起因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而导致返还购房款的案件圆满解决。
雷自成
通山县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
近年来,通山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夯实文明创建根基,弘扬诚信风尚,延伸司法职能打造文明法治环境,实现精神文明与司法文明相互融合,为通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今年初,我县出现冻雨、降雪和雷电等极端天气,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英豪携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破冰除雪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乐晓丹
县财政局办公室
主任
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县财政局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更是责无旁贷。一方面,我们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标语、指示牌、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财政系统传递文明创建理念。另一方面,我们全体动员,积极行动。通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洁城活动、下沉社区、交通道口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实际行动,带动周围干部群众积极响应,为我县争创文明城市增添软实力。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示范,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为我县创文工作贡献财政力量。
5月8日,在县实验小学至万成广场的红绿灯路口,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老人手扶腰部,显得有些不适,旁边还放着一袋杂物,似乎在等待过马路的机会。在繁忙的路口,车辆川流不息,老人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执勤交警见状,立刻上前询问老人的情况。在得知老人需要帮助后,交警没有犹豫,迅速拿起老人的袋子,并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她,引导她安全地穿过车流,走向马路对面。这一温情的举动,是我县创文提质升级的一个缩影,也是我县文明创建的生动写照。
随着枇杷旅游节和市运会的到来,我县市民热情高涨,纷纷表示将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继续以实际行动,推动文明进步,让文明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个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