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通山一房东被罚!

出租人只顾收取租金,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违规的“收租”生活

或成为违法犯罪者的土壤。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王智婷)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通山县公安局持续加强旅馆业、出租房巡查力度,近日,东城派出所在一次打击行动中发现并依法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案件。

2024年5月,东城派出所民警在打击一起违法犯罪活动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所租房屋位置在东城辖区某小区。经查,房屋出租人邓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未及时做好承租人信息报送工作,且未履行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等管理责任,致使房屋存在治安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东城派出所依法对邓某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下一步,通山公安将不断探索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清查工作,坚决打击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全力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房东和租户职责,房东应主动、及时、准确地收集住户信息并进行登记,租户应配合房东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及居住人员数量,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处理。

(实习编辑:刘熙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