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
两名不速之客趁着夜色
偷摸着进入手机店内
一本正经“挑选”起了手机
又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3月13日
通山县公安局
缜密侦查 跨省追击
破获一起盗窃案件
为手机店主
成功追回被盗手机10部
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阮家麒 吴莹)3月12日上午8时,东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经营的手机店被盗,损失10余部手机,价值3万余元。案发后,刑侦大队侵财专班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确保不放过每一处细节。经过现场勘查发现,3月12日凌晨2时许,两名男子通过“撬门店”的方式进入手机店内,将手机内10余部手机盗走。经分析研判,发现两名嫌疑人作案后,连夜乘车逃往赤壁市区上了一辆面包车以后轨迹消失。
于是,办案民警立即赶到赤壁市找到面包车司机,司机回忆称当天确实有两名外貌特征符合的男子乘坐他的汽车,上车后司机根据对方的导航开车至武汉市洪山区。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其他有价值信息,这让案件侦破形成了僵局,每耽误一分钟涉案赃物追回的可能性就要小一分。经过专班民警锲而不舍的循迹追踪,终于发现嫌疑人洪某、毕某于3月12日晚上乘坐列车连夜逃至外省的情报线索。
3月13日7时许,在武汉铁路公安处和杭州铁路公安处的大力支持下,将嫌疑人洪某、毕某以盘查的方式传唤至宁波市站前派出所。专班民、辅警不辞辛劳,发扬“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精神,经过18个小时的往返,将两名嫌疑人带回通山进行审查。
经调查,二人对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两名盗窃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山公安
将继续加大打防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侵财违法犯罪
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还是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
提高防范意识!
◆ 民警提醒 ◆
1、店铺经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加装防盗门、使用安全防盗锁、安装监控设备等防盗设施,做好商铺的防盗工作。
2、夜间,店铺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和现金,必要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3、市民在商铺购物时,一定要保管好随身财物,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背包应置于胸前,警惕贴靠在身边的陌生人。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