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余良省)近年来,“两卡”(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部分群众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不法分子拉拢、利诱,成为犯罪的“工具人”和“帮凶”。
为进一步深化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通山公安坚持对涉诈违法犯罪打击“零容忍”,广辟线索来源,集中优势力量,实施精准打击。近日,大路派出所查获一名涉“两卡”嫌疑人。
2月20日,大路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杨某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发现王某栋为其上线人员。获取线索后,大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通过一系列分析研判和摸排,于2月23日成功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栋抓获。
经查,2021年12月份的一天王某栋在一款名为“蝙蝠”APP交友软件上聊天时认识了一名自称可以帮忙找兼职的中介人员,该中介人员告诉王某栋只需要提供银行卡便能轻松赚大钱,提供的银行卡越多利润越高,王某栋由于平时开销较大且无稳定收入便答应向该名中介人员提供银行卡。
王某栋为牟取暴利,便邀约利诱杨某伟、胡某进、余某帆等人一同前往荆州寻找该名中介人员,王某栋、杨某伟、胡某进、余某帆等人在荆州与该名中介人员见面后,杨某伟、胡某进、余某帆等人经王某栋介绍向该名中介人员提供三张银行卡用于“跑分”,期间杨某伟、胡某进、余某帆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27067元,王某栋从中非法获利2200元。
目前,王某栋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通山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