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强化节点纠“四风”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中央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传达好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节前廉政教育和警示提醒工作,对本单位内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的同志要扛起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以节点为考点,夯实反腐倡廉防线。
二、强化大数据监督。相关部门要运用好公务用车监管平台、税务票检平台、财务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大数据监督;公安机关要严查酒醉驾和“带彩”娱乐等行为,并将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在节后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紧盯“节日病”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准确把握节点特点规律,聚焦“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收送电子红包、公车私用、以各种名义违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特别是在赈灾救灾、帮扶救助、保供稳价、春运出行、安全生产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即日起,通山县纪委监委公开征集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关“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具体问题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快速核查、严肃处置,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715-2365533
(编辑:谭茜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