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伪造证件,低价转卖……通山公安破获一起“租车变卖”诈骗案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方弋辉)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大绿本”,相当于汽车的“户口簿”,记录着车辆的基本信息、转籍过户等情况,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但最近有不法分子“空手套白狼”,向租车公司租借一辆豪车,并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骗取现金,最终形迹败露,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通山县公安局大路派出所破获一起伪造车辆登记证诈骗案件。

1月31日10时许,辖区群众陈某来到大路派出所报警称,其被孔某、刘某利用虚假的机动车登记本骗取了242000元。

掌握相关线索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过充分取证、案情分析研判,最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孔某、刘某的犯罪事实。并于1月31日当日,将孔某、刘某在通山城区某酒店抓获。

面对民警的讯问,孔某、刘某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

2024年1月初,孔某在武汉某出租车行租了一辆黑色奔驰E300L小型轿车。

在租到该车辆之后,孔某因经济困难便与其朋友刘某一起商量办虚假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来出售车辆进行诈骗。

随后,二人通过非法途径伪造了该黑色奔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假证件办理之后,孔某联系胡某称其要出售其名下的黑色奔驰轿车。胡某便联系其朋友陈某来购买该车辆。

2024年1月26日,孔某、刘某、胡某、陈某等人相约在通山县大路乡见面,孔某向胡某与陈某出示了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件,陈某和孔某约定以25万元的价格交易该车辆,二人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书”后,陈某分两次将242000元转给孔某。

2024年1月30日陈某到交警大队查询该车辆状况时,才发现孔某出售给他的黑色奔驰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是伪造的。此时的陈某才意识到被骗,便来到公安机关报了警。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孔某、刘某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汽车时一定要多加审核,以防车辆“莫名”消失;购车人员如需购车,请不要贪图便宜,购车时,要核实好车辆权属。

(编辑:谭茜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