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余良省)为贪小便宜,一中年女子在超市购物时将未结账的日用品、食品等商品藏在身上,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被抓个正着。近日,通山县公安局大路派出所迅速查处一起盗窃大型超市商品案,及时维护了辖区企业权益。
“盗”此为止
1月25日9时许,大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大型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超市商品被盗,嫌疑人已被抓获。该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盗窃嫌疑人袁某传唤到案。
经查,袁某得知年底大部分超市在搞活动购物人员较多,便想到超市内趁工作人员忙于清理商品,疏于防范,容易盗窃商品,袁某便来到大路乡某大型超市闲逛,寻找作案机会,当袁某逛至日用品货架时,趁四周无人之机将一双茶花牌手套、一瓶不见不散牌沐浴露、一瓶蒂花之秀牌润发精华油偷偷放入自己随身携带的棕色手提包内,又将称重包装好的猪嘴、眉子肉放入自己棕色外套的衣袖藏着。
随后,袁某购买一袋一次性方便碗在超市前台结账,在仅支付一次方便碗的金额之后,袁某将盗窃所得物品带出超市,后被该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将袁某拦住。
目前,袁某因盗窃被通山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被盗商品已追回并返还超市。
警方提醒: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质,切莫对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不以为然,谨记小偷小摸也是偷,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商家在经营中,也应提高防盗意识,保管好店内的贵重物品,加强日常巡视,尽量全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降低被不法分子侵害的几率。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一审:阮百川 二审:唐成 三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