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营商环境!通山警方破获涉企“监守自盗”案

云上通山报道:(特约通讯员  柯国强)“没有想到派出所这么重视,仅八个小时就追回了被盗钢材!”1月17日,“咸九”高速咸宁段项目肖经理,对民警的高效率破案称赞不已。

“咸九”高速咸宁段项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的高速公路重点项目,起于咸宁市通山县南林桥镇,止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是一条跨越湖北和江西两省的省际高速通道,全线长约65公里,其中湖北段长约47公里。

1月17日10时,“咸九”高速杨芳段工地项目经理肖某报案称:高速工地上的四根槽钢被盗了,希望公安机关帮忙追回。

服务项目建设,护航营商环境,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接到诉求后,辖区杨芳林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破案侦查。

通过现场勘查和案情分析,民警认为槽钢十分沉重,如果运输肯定会使用到交通工具,遂决定以车找人。民警沿着可能的行驶线路,开展摸排走访,调取视频监控,最终成功锁定一可疑车辆并找到车主张某。据张某交待,他经营着一家废品收购站,几天前确实从高速项目工作人员李某、冯某手上,花一千余元收购了几根槽钢。

李某、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18时,民警不动声色来到高速项目部,出其不意一举将李某、冯某两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李某(43岁,湖北十堰人)、冯某(50岁,湖北十堰人)对自己盗窃槽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两人均为高速项目施工人员,临近春节了,想利用工作便利偷卖高速上的钢材,好回家置办“年货”。于是在案发前几天,将工地上几根槽钢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收废品的张某。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被抓进了班房。

目前,被盗槽钢已被成功追回,违法行为人李某、冯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县警方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当好“店小二”、做好“主人翁”的服务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谭茜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