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1月16日上午,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杨芳林乡政府召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养殖场投苗指导服务制度推进会,杨芳林乡10余家规模养殖场及温氏、正大、双胞胎等养殖合作公司参加会议。
据悉,召开本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推动落实《咸宁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投苗指导服务制度试点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机制,打好畜禽养殖场投苗前的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关,督导养殖场在投苗前开展环保自查,重点检查各类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因扩建改建需要变更手续,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粪污治理设施是否合格,是否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庄稼消纳面积是否与养殖规模匹配,是否建立粪污综合利用登记台账,监管部门交办的问题及群众信访举报的环境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未完成整改的,养殖场不得投苗续养,与其合作的第三方公司不得提供幼苗,实行“先治病,后投养”的绿色健康养殖模式。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宣读了《咸宁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投苗指导服务制度试点实施意见》,重点对养殖场环境问题整改复查的内容、程序、部门职责及粪污综合利用、台账管理等进行详细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就规范养排污行为进行了重点指导,要求各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粪污进行规范处置,严禁违法排入外环境,对私设暗管、擅自倾倒、偷排粪污等违法行为将坚决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并讲解了其他地方相关典型违法案例。
杨芳林乡政府通报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畜禽养殖场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要求各养殖场必须引以为戒,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作业流程,加强对粪污池、沼气池、电线等设施的日常巡查与检修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同时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养殖投苗指导服务制度的养殖场及其合作公司,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各养殖场与第三方合作公司均表示对该政策予以支持,将严格遵守该文件政策及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养殖场粪污治理及投苗管控相关工作,并现场签订了《畜禽养殖承诺书》《畜禽养殖合作公司承诺书》。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