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5日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映雪所作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怀为民司法,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树立创新作风,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务实工作,为建设公平的社会秩序勤奋尽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通山篇章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