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通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5日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邱剑军所作的《通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审判机关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大的作为护航经济发展,以更高的标准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的举措提升审判质效,以更强的作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通山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