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管后首例!通山警方抓获吸食、贩卖“依托咪酯”嫌疑人11人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徐豪)为有效震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辖区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聚焦“依托咪酯”等麻精类药品滥用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毒违法行为。近日,通山县公安局黄沙铺派出所在禁毒大队的支持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贩卖、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案件,抓获吸食、贩卖“依托咪酯”嫌疑人11人。

这是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国家正式列管后,通山公安首次侦破贩卖含依托咪酯案件。

案件回顾

2023年10月12日,黄沙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吸食依托咪酯。为了尽快核实情况,民警迅速行动,通过走访调查和分析研判,很快摸排出嫌疑人王某峰、袁某晓、王某甲、王某乙4人,并与当天晚上成功将其全部抓获。经尿检检测,4人“依托咪酯”测试结果均呈阳性。在铁证面前,4人对吸食“依托咪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为挖出“电子烟”背后的非法销售链条,民警当机立断、循线深挖,经过近十余天的的缜密侦查,民警先后奔赴广州、仙桃等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权、袁某甲、徐某能、袁某乙、刘某某等7人。经讯问,7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扩线侦办中。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吸食“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就是吸毒,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上“瘾”更上“刑”。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等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广大群众要认清吸食、贩毒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坚决禁止参与吸毒、贩毒活动,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阮百川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