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伟大出自平凡,英雄来自人民。近年来,通山县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置个人生死于度外,用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谱写了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为致敬身边的“平凡英雄”,现推出通山县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系列展播,敬请关注。
吴柏林,1966年2月出生,男,中共党员,现任通山县政协主席。
1997年5月19日,吴柏林同志因公出差武汉,当天下午2时乘长途客车返回通山途中,车上两名歹徒用刀划破一乘客的口袋进行扒窃,被受害人发现后,歹徒持匕首强行搜身,吴柏林同志立即上前制止,他首先从歹徒手中夺回被抢的钱物,接着双手抓住其中一个歹徒,在狭窄的车厢内赤手空拳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被歹徒一刀刺中胸膛,伤口深达3.5公分,吴柏林同志当即昏迷过去,歹徒行凶后强迫司机停车,仓惶逃跑。在乘客们的帮助下,吴柏林同志被送住医院抢救才得以脱险。后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1998年6月,吴柏林同志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吴高洁,男,1986年11月出生,通山县通羊镇湄港村人。
2013年6月12日14时许,在通山县湄港村罗家畈做客的吴高洁听到有人呼救“有人落水了,救命”,他毫不犹豫顺着喊声冲向河边,连衣服都来不及脱就纵身跳入河水中,先后将一男一女两名青年救上岸。当得知还有一女青年已沉入河底时,已经筋疲力尽的吴高洁再次义无反顾地潜入水中搜救,在赶来的公安干警、消防队员及周边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女青年被救上案,但因溺水时间太长,女青年不幸身亡。2014 年 2 月,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吴高洁“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黄细娴,女,1958年3月出生,通山县杨芳林乡遂庄村三组村民。
2008年8月10日上午11时许,黄细娴同志正在菜地摘菜,突然听到河边传来呼救声“救命啊!”,于是她迅速放下农活朝河边奔去,当她赶到河边时,看见同村的精神病患者聂某正举着晒谷用的耙子追打郑兴华老人和其两个孙子,郑兴华老人和小孙子已经被打倒在地、浑身是血、不省人事,2岁多的大孙子朝她跑来,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头,黄细娴毫不犹豫地扑向前去将小孩抱在怀里、护在身下。精神失常的聂某举着耙子朝她头上猛击,黄细娴被打得头部出血跌倒在地,嘴唇鲜血直流。临近的几个村民听到呼救声赶到现场将聂某制服,她顾不上伤痛,立即协助他人将伤者送往乡卫生院救治,而她本人被打得头部缝合11针、嘴唇上部缝合8针。2008年11月,黄细娴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许先国,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县公安局洪港派出所协警。2007年12月5日凌晨5点,许先国不顾个人安危参与救火并抢出火场中随时可能爆炸的煤气罐。2008年,许先国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吴泽炎,男,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通山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协警。
2011年11月6日,湖北省松滋市男子张某某因讨薪无果气愤难抑,醉酒后来到核电大桥上扬言点燃煤气罐自焚。接到警情后,大畈派出所教导员徐唐林带着干警李运兵、胡佐和协警吴泽焱赶到现场后,与该男子周旋以分散其注意力,吴泽焱、李运兵便趁机猛扑上去,吴泽焱去夺煤气罐,李运兵则抓住该男子持打火机的左手。该男子见状将煤气罐阀门拧开,顿时液化气直扑吴泽焱的面部,吴泽焱忍受着令人窒息的气味,奋力夺过煤气罐并扔向一边……徐唐林和其他干警随即冲上去将该男子牢牢控制住,危险得以解除。2012年6月29日,吴泽焱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张炳冲,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通山县公安局九宫山派出所文职人员。
2003年4月24日12时许,通山县洪港镇公安派出所接到“有人要用炸药包炸人”的紧急报案后,正在派出所办事的陈红星和张炳冲跟随该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歹徒身上的炸药包已被点燃“哧……哧……”作响,在这紧急关头,陈红星、张炳冲将生死置之度外,奋不顾身地同公安民警一起冲上去,将歹徒制服,并将歹徒身上的衣服连同炸药包一起剥下来投入河水中,避免了一起重大伤亡事件的发生。2003年8月,陈红星、张炳冲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同年10月,陈红星、张炳冲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红星,男,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通山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文职人员。
2003年4月24日12时许,通山县洪港镇公安派出所接到“有人要用炸药包炸人”的紧急报案后,正在派出所办事的陈红星和张炳冲跟随该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歹徒身上的炸药包已被点燃“哧……哧……”作响,在这紧急关头,陈红星、张炳冲将生死置之度外,奋不顾身地同公安民警一起冲上去,将歹徒制服,并将歹徒身上的衣服连同炸药包一起剥下来投入河水中,避免了一起重大伤亡事件的发生。2003年8月,陈红星、张炳冲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同年10月,陈红星、张炳冲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熊登光,男,1957年4月出生,通山县闯王镇崖下山村村民,现住通羊镇和平街30号。
2002年11月13日早晨6时许,熊登光被正欲出门上学的儿子一阵呼喊声惊醒,“爸爸,快起来,有人跳河了”。听见儿子的呼喊,他从床上跃起,来不及穿好衣服直奔河边。此时只见一妇女正在水中挣扎,他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奋力游向水中的女青年。由于河水冰冷刺骨,加上女青年乱抓乱蹬,他几次被拉沉入水中,但熊登光将生死置之度外,仍坚持将落水者救上岸来。2003年1月,熊登光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编辑:谭茜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