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余良省)2023年8月份,大路派出所民警在办理郑某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时发现邹某锋为其上线人员。办案民警在此基础上抽丝剥茧,深挖彻查,很快梳理出一条以犯罪嫌疑人邹某锋为核心,邀约国内人员偷越国边境远赴缅甸进行非法务工的犯罪链条。
对此,大路派出所组织专班民警对邹某锋开展调查,经过十几天的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已掌握了邹某锋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多次组织警力前往邹某锋居住地进行抓捕,但得知邹某锋早已外出不知去向,民警随即对邹某锋进行上网追逃。2023年12月19日,邹某锋被咸宁交警支队抓获后移交该所。
经查,2019年7月徐某清(邹某锋朋友)得知邹某锋在找工作,便告知邹某锋其在缅甸承包了一个工地需要人做事,邀约邹某锋到其工地做管理,后徐某清请求邹某锋帮其邀约人到缅甸务工并承诺给予邹某锋高额中介费,邹某锋为牟取高额介绍费,用高新利诱拉拢郑某志、王某顺等八人从长沙乘飞机抵达西双版纳,后邹某锋联系车辆将郑某志、王某顺等八人载至云南省勐海县中缅边境处,再乘坐徐某清事先安排的摩托车走山路来到河边,乘坐皮划艇偷渡到缅甸小勐拉地区。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邹某锋对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邹某锋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通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谭茜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