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公安:我为群众办实事 | “过年肉”失而复得,民警找回“猪”事顺利

一入冬 一降温

接近年末

浓浓的年味儿

正在慢慢靠近

在农村买“过年肉”已提上日程

可家住范家垅的全大妈

却迎来了桩烦心事儿

她购买过年肉在返家时不慎遗失

心急如焚的全大妈选择向民警求助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朱城)“啊弟哦,你们帮下忙哦,我刚买的过年肉不见了呀,你们要帮我找到哦。” 12月10日12时许,一位老人急匆匆来到通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警台报警,称自己在通山县汉林农贸市场购买的“过年肉”在搭乘摩托车返家时遗失,价值约500元。

看着老人焦急的状态,值班民辅警一方面安抚心急如焚的老人,一方面详细了解老人丢失“过年肉”的具体位置等信息,第一时间通过雪亮工程监控进行追踪。

经调查发现, “过年肉”是老人经过范家垅路口时遗失,被路人路过拾取,该女士拾得袋子后在原地等失主,等待无果后便将袋子提走了。

但是由于画面模糊,无法确定拾取人员的信息,东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朱城同孟黎明随即一起前往范家垅路口,在“过年肉”最终遗失的地方沿途找寻,通过沿街走访调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与拾取路人取得联系,将“过年肉”找回,交还到老人手中。

“太感谢警察同志了,不到半天你们就帮我把肉找回来了,你们真是好样的!” 老人喜笑颜开地从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过年肉”,不住地向民警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冬季寒冷,年关将至,正是物品遗失和盗抢骗类事件频发的时段,广大人民群众要看护好自己的随身财物,避免粗心大意导致物品遗失,出行记得锁好门窗,多检查自己的口袋,不给违法犯罪分子“钻空子”的机会。同时,如若发现物品遗失,请及时拨打110,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共同护航平安年!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