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公民应当恪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党员、公职人员肩负着特殊政治职责,理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倘若在工作生活中法治观念淡薄,不按纪律规矩、法律干事,失去法度的控制,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不仅会对自己的工作生活带来危害或灾难,而且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危害,必将受到纪律、法律的追究。
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相关规定
党员、公职人员一旦发生酒驾、醉驾行为
轻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成本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 个月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
醉驾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在此基础上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
党员酒驾和醉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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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酒驾和醉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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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的是酒、入的是“局”

酒精量只是稍微超标,而且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是不是可以不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就算达到醉驾标准,但是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检察机关也做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是不是不应再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
自己的酒后驾驶行为与招商引资、区域开发等“工作需要”有关,受到处分是不是太“冤枉”了?
以上均为错误认知!

纪委监委在审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后驾驶案件时,是不是只需要按照其所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司法处罚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就行了?
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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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存在此类“四风”问题的酒驾行为
在审核处理时应当合并处理
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
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