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中的伟大——通山县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人物展播(第一辑)


引言:伟大出自平凡,英雄来自人民。近年来,通山县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置个人生死于度外,用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谱写了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为致敬身边的“平凡英雄”,现推出通山县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系列展播,敬请关注。





舒诚树男,1976年6月出生,燕厦乡北冲村九组人,现为燕厦乡北冲村辅警。






舒思波,男,1971年2月出生,燕厦乡北冲村三组村民。

2023年3月13日凌晨3时13分,在家休息的舒诚树接到同村村民舒克章从武汉打来的求救电话,说他家发生了火灾。舒诚树急忙穿好衣服,携带两个灭火器驾车奔向事发地,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场灭火。在得知还有六个孩子在房间睡觉时。舒诚树奋不顾身再次冲进火场,经过艰难寻找后,他左手抱着一个四岁的小孩,右手夹着一个六岁的小孩,让另外两个十岁左右的小孩抓着自己的衣服,一起冲出了火场。村民舒思波闻讯后,也紧随其后,从二楼救出了三个月大的婴儿和六岁的小孩。孩子全部救出后,舒诚树一面向119报告火场情况和位置,一面继续参与组织扑救。而此时,房主王二花想起屋内还有现金和贵重物品,便冒险冲进二楼抢救财物。舒诚树得知后,第三次冲进火场,将失火事主王二花拖了出来,并安抚她:“只要人没有事,一切都会有的!”随即让几位邻居看住她,便再次和周边群众、派出所干警一起扑火,并将滚烫的液化气罐从火场“抢”出搬到安全地带。直至凌晨六时许,大火才被扑灭,舒诚树已累得喉咙沙哑,一把瘫坐在地上,所幸人员都平安无恙。舒诚树、舒思波两位同志的英勇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湖北日报等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得到了全国网友的一致好评。阿里公益给舒诚树、舒思波每人奖励“正能量”奖金一万元,舒思波给受灾房主捐献5000元,舒诚树将10000元奖励全部捐给了受灾房主。2023年6月25日,咸宁市委政法委授予舒诚树、舒思波“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23年7月,舒诚树被评为荆楚楷模;舒诚树、舒思波两人被中央政法委评为“见义勇为勇士”。2023年11月,舒诚树入选中央文明办中国好人榜。




袁若洪,女,入党积极分子,1989年6月14 日出生,现任通山县公安局辅警。2023年5月23日,市民余女士带着其孙子从县公安局门口经过,其孙子喉咙突然被异物卡住无法呼吸,孩子生命危在旦夕。袁若洪当时下班路过,不顾施救失败的风险,立即上前果断采取“海姆立克急救法”对男孩进行施救,终使孩子转危为安。袁若洪果断出手救助男孩的事迹被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好评。2023年10月袁若洪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谭品庄,男,汉族,1986年1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现任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辅警。

2021年11月6日23时许,谭品庄同志在加班回家途中,经过通羊镇老城区的一处居民楼,发现二楼一户房屋起火,谭品庄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冲入火场,将屋内两位老人救出,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体现了“人民公安爱人民、为人民”的从警初心和军人本色。谭品庄同志的火场救人事迹先后被香城都市报、搜狐网、云上咸宁、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2023年11月,授予谭品庄同志“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能孝,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通山县黄沙铺镇泉塘村五组人,现任黄沙铺镇泉塘村辅警。





阮烽,男,汉族,1985年7月出生,通山县黄沙铺镇毛杨村一组人,原黄沙铺镇毛杨村辅警。

2020年5月21日凌晨2时许,外地刑满释放人员周某和林某,在咸安区桂花镇南川村抢劫并刺伤女出租司机张某后,驾驶抢劫的出租车逃窜至黄沙铺镇毛杨村,意欲毁尸灭迹。此时,泉塘村辅警王能孝巡逻下班回家,当走到毛杨村七里岗湾时,发现有一男子神色慌张在一村民家敲门,王能孝便上前查问,同时发现有一女子受伤倒旁边。王能孝立即向通山县公安局黄沙派出所报警,同时联系毛杨村辅警阮烽前来支援。阮烽赶到后,两人立即将敲门的男子控制住,并保护好现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联系镇卫生院派人对受伤女性进行救治,被害人张某的生命得以挽救。经查明,敲门的男性为犯罪嫌疑人林某,受伤的女性为出租车司机张某,当时,张某被犯罪嫌疑人持刀捅伤食管、气管和右肩,全身鲜血淋漓,生命危在旦夕。另一名驾驶出租车逃窜的犯罪嫌疑人周某被通山县公安局于当日早上7时许抓获。  

2021年,王能孝、阮烽两位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邓 涛,男,1983年1月出生,生前在通山县森林公安局横石派出所工作。

2018年12月20日,通山县森林公安局干部胡某因修改档案年龄一事,在该局综合科办公室,手持刺刀将副教导员成国锋逼到墙角,邓涛冲过来劝阻胡某,不料被胡某刺中心脏,当场牺牲。2020年3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评定邓涛同志为烈士,同年10月邓涛同志被评为“湖北省见义勇为模范”。





杨浩,男,汉族,1994年1月出生,通山县九宫山镇富有村人,现在嘉鱼县应急管理局工作。

2020年5月2日20时许,杨浩驾车从嘉鱼回通山,经过通羊镇南市路造纸厂大院门前路段时,看到后方一辆小型面包车撞倒一名行人后意图逃逸,杨浩紧追不舍,最终用车辆成功将肇事面包车截停,随后不顾个人安危和肇事当事人进行交涉并报警,直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干警赶到控制住肇事人才离开。杨浩同志面对违法犯罪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弘扬了社会正气。2020年,杨浩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曾振西,男,1959年1月20日出生,通山县原纤维板厂下岗工人,现住通羊镇古塔社区柏树下小区。

2016年2月12日14时许,曾振西在通羊镇新城桥头站点坐上公交车准备回家,一名扒手偷得一名中年女乘客的钱包被发觉后意图下车逃离,曾振西揪住扒手衣服不放,此时扒手急于逃脱,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直刺曾振西,曾振西的左手顿时血流如注,但他强忍剧痛,用右手死死抓住歹徒衣服不放。看到曾振西态度坚决,该男子挣脱外衣后逃跑,曾振西追赶百余米后终因伤放弃继续追赶,该男子才趁机逃脱,藏匿于歹徒衣服口袋中的钱包被曾振西追回。后经诊断,曾振西左手背割伤伴血管神经肌腱断裂,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2016年,曾振西同志被授予“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编辑:葛素文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