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烟花爆竹的安全提示,请收好!






元旦、春节临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活动频繁,极易造成火灾、人员伤害等事故风险。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消除潜在安全隐患,通山县应急管理局特别提示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严格遵守通羊城区“禁鞭”规定,自觉抵制燃放,保护美丽家园。

二、广大消费者应选择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有防伪标签的产品,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的燃放说明和燃放警示语,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通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编辑:阮百川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